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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描述

一、索赔依据: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中国证监会查明,康尼机电存在如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2015 年至 2017 年,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康尼机2017 年披露的重组报告书、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提起索赔诉讼。


二、股民索赔条件:


从2017年3月24日含至2018年8月22日含收盘前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且在该日收盘时仍持有 康尼机电股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


三、诉讼时效:


从2021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之前,超过时间主张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


四、股民参加索赔诉讼应准备的材料:


1、股民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开户确认单;


3、股民本人的联系电话、地址、电子信箱、邮编等联系方式。


4、您到开户的证券营业部打印买卖康尼机电股票的对帐单或交割单。


打印股票交易对帐单应注意事项:全部对帐单或交割单一定要加盖证券营部的印章即每页都要加盖印章,上面应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帐户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买卖康尼机电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对帐单或交割单打印期间:自您第一次买入康尼机电股票之日直至您全部卖出之日,如果您现在仍持有,应一直打印到现在。


5、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6、签署并提供诉讼授权委托书。


五、联系维权律师:


维权律师:黄道修律师执业单位: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


证券投资维权律师网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光路金匮苑11-5号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


六、律师代理费用说明:


我们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即事前不收取律师代理费,等结案后我们将在股民获得的赔偿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律师费,如股民未获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让您放心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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